烟台宝龙葡萄酿酒有限公司位于世界七大海岸葡萄产区之一、中国最大的葡萄酒生产基地、渤海海湾的烟台地区。上佳的地理位置、适宜的气候条件、百年的葡萄酒文化,引领和造就了高品质的宝龙葡萄酒。
自1976 年,宝龙庄园开始种植酿酒葡萄,到目前为止,公司自主拥有的葡萄园 1000 多亩,农户 + 基地 + 公司签订合同葡萄基地 3000 亩,公司拥有的葡萄庄园, 2004 年成为国家农业部酿酒葡萄科技示范园。
2000 年开始为国内部分大型的葡萄酒企业生产和供应优质葡萄原酒。每年生产葡萄酒达 5000 多吨。
公司拥有国内先进的 葡萄酒 原酒生产车间,全部不锈钢控温发酵罐及储酒罐,储酒能力 5000 多吨,生产能力每小时 3000 瓶。 其生产的宝龙系列葡萄酒,色美味正,口感细腻,佐餐饮之,余香缭绕; 2007 年宝龙干红葡萄酒被国家评为中国优质产品。
宝龙定制干红葡萄酒,是公司依据时代发展的个性化需求,而精心设计的一个系列化产品,主要体现家庭的结婚、寿喜、庆贺和企业和庆典、纪念、馈赠,以及部分喜欢珍藏酒的人群,小批量、个性化生产纯正的原味干红葡萄酒,引导新的时尚。
宝龙系列化干红葡萄酒,丰富多彩可以满足不同的消费群体,宝让更多喜欢品尝宝龙干红葡萄酒人,有更多更大的选择空间。
烟台宝龙一直在为酿造最好的各类干红葡萄酒下功夫,十年如一日,把品质要求视为品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,本着对企业负责,对客户负责,对消费者负责的精神,一如既往,酿造品质美酒,奉献优质服务。
● 公司目标:打造中国第一干红酒定制基地
● 公司理念:品质为上,诚信为本,分享成功
● 公司愿景:让更多的人喝上原味干红
● 公司口号:车有宝马,酒有 宝龙,个性自我, 品质说明一切
关于宝龙葡萄酒的经销管理办法:
一、总则
1、为了稳定经销商队伍,建立长期互惠营销关系,特制定本办法。
2、本办法适用于长期销售公司产品的各级批发商、零售商、经纪商。
二、管理原则和体制
1、公司营销业务部主管经销商,财务、售后服务、公关等部门予以协助。
2、对选定的经销商,公司不定期之签订长期营销合作协议。在该协议中,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、双方互惠条件。
3、公司可对经销商评定信用等级,根据等级实施没同的管理。
4、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经销商进行评价,不合格的解除长期经销合作协议。
5、公司对经销商可颁发经销、特约、特许经营许可证。
三、经销商的筛选与评级
公司制定如下筛选经销商评级指标:
现在销售量和销售能力;
财务实力;
管理能力;
商业信用和声誉;
潜在的开拓业务能力;
现经营商品范围;
现经营覆盖商圈范围;
本公司产品交易额大小;
本公司产品交易增长率高低。
在具体筛选与评级经销商时,应根据形成的指标体系,给出各指标的权重和打分标准。
筛选程序
对每大类产品,由营销部经市场调研后,各提出一定数量的候选经销商名单。
公司成立一个营销、服务、财务、公关部门组成的经销商评选小组;
评选小组初审候选商家后,由营销部实地调查商家,双方协填调查表;
经对各候选商家逐条对照打分,并计算出总分排序后决定取舍。
四、核准为经销商的,始得销售。没有通过的,请其继续改进,保留其未来候选资格。
五、公司可对经销商划定不同信用等级进行管理。评级过程参照如上筛选经销商的办法。
六、对最高信用经销商,公司可提供优惠折扣等待遇。
七、管理措施
公司对重要的经销商可派遣专职营销员,或在经销商处设立专柜。
公司对畅销产品,可对销商规定最低销售量,必要时须经销商分担有关广告促销费用。
公司对滞销产品,可给予补助或分担经销商广告促销费用。
经常对经销商进行现场考查,主要考察其执行本公司营销方针、广告投放、售后服务、产品库存、竞争销售等情况。
公司制定经销商要货、发货、运输、验收交接、货款回收的工作规程。
公司减少对个别经销商大户的过分依赖,分散经销风险。
公司重点监督经销商执行公司统一价格政策,以及仙款及时回收情况,谨心经济诈骗。
八、邀请经销商对本公司产品与各竞争产品进行比较,指标有:企业、产品和知名度大小,产品品种种是否齐全,是否不断改进产品,产品质量优劣,交货期长短、是否准时,脱销或积压情况,厂商间协调配合程度,消费者对产品认同程度,商品维修或退换情况。公司营销、售后服务、财务部门向经销提供如下服务:
提供市场、商品信息;
介绍本企业商品性能特点;
介绍商品操作与维护保养方法;
提供商品广告宣传资料(包括柜台与橱窗广告);
提供看样订货的样品;
提供商业周转资金;
销售批量销售折扣。
九、公司每年召开一至二次(全体)经销商会议。主要议题是:交流营销经验和体会,表彰或奖励优秀经销商,强化协作对策,扩大共同市场和竞争制胜的建议,联谊与商事旅游。
公司对重要的、有发展潜力的、符合公司投资方针的经销商,可以投资入股,建立与经销商的产权关系。
十、管理措施附则
本办法由营销部解释执行,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颁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