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过电话或E-mail或来公司考察洽谈的方式与公司的国内贸易部取得联系,
向相关大区经理转达合作意向。
3.2 意向经销商应提供本公司基础性的资料,公司内贸部将会对客户的代理要求进行评审,评估通过后客户将会收到我公司试销合同。商讨并签订试销合同。
3.3 试销期一般为三个月,也可以视客户个人在试销过程中的业绩进行适当的调整。
3.4试销期间,是双方互相了解,磨合的过程,试销期客户享有公司的部分优惠支持政策。
3.5 试销期内,公司将维护试销客户的代理权限,实行独家经销,不搞一片多点。
3.6 试销期结束前的5天内,试销客户应向公司提供试销期应运分析报告,大区经理将会对试销情况进行评定,以确定代理权的最终授予。
3.7 确定代理权之后,公司将会向代理商颁发授权委托书,并签定年度代理合同,以文本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、义务。公司将协助代理商进行全面的市场推广工作,代理商也将会在合同期内享受到公司的各项优惠支持政策。
3.8 合同签定后的三个月内,公司将进行市场考察工作,实地了解代理商的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情况,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合理化的意见,以促使销售提升。
3.9 在试销或代理期内,有违规操作行为的(不执行公司的物价政策低价倾销/跨区域冲、窜货等)公司将在查证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内发出违规通知书,超过规定时间未予纠正或再次违规的,公司有权取消其试销或代理资格,终止双方的合作关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