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山照明成立于1958年,是全国电光源行业大型骨干企业,国务院批准机电产品出口基地,享有自营出口业务经营权。自一九九零年以来,公司连续被评为全国经济效益最佳的500家大中型工业企业中,全国电器及机械制造业第一名;是全国电光源行业中规模最大、质量最好、创汇最高、效益最佳的外向型企业;1997年入选全国轻工业十强,1999年、2000年、2001年、2003年、2004年连续六届被上海亚商、中证报评为中国最具发展潜力上市公司50强。2008年全年完成光源产品总产量10.82亿只,比上年增长8%;主营业务收入16.89亿元,比上年度增长了15.64%;出口创汇达到8706万美元,增长了19.98%;光源产品总产量、出口创汇、净利润、人均劳动生产率等主要指标均居全国同行首位。在全行业中也是唯一一家能与国际著名三大照明公司(美国GE、荷兰PHILIPS、德国OSRAM)产品竞争的国家民族工业企业。
公司以生产制造各种电光源产品为核心,主要分为民用灯、机动车灯、气体放电灯三大系列,40%的产品出口到欧美、东南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,国内市场以广东省为根据地,到处可见“佛山照明”产品,在国内其它省份及地、县级城市已设立销售网点2000多家,我公司生产的各系列产品以高质量、低成本和合理的售价震撼全国市场博得了客户的好评,在我司主营“” “” “”三个名牌电光源产品中,其中“”商标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,在国内、国际市场上均享有“中国灯王”的美誉。
公司拥有全球最新产品技术及高素质的销售队伍,具备完善、高效的运作系统和生产管理体系,致力全球电光源市场开发及服务,为客户提供世界一流的产品及服务。
发展历程
1990年被评为全国经济效益最佳的500家大中型企业中,电器机械制造业第1名。
1992年被中国海关授予“信得过出口企业”。
1994年荣获“中国轻工业200强企业”第19名。
1995年获评“中国工业企业综合评价最优500家”第172名。
1995年被评为深交综合业绩“十佳上市公司”第1名。
1997年入选“全国轻工企业十强”。
1997年被香港亚洲周刊评为中国上市公司100强。
1999年度中国证券报公布的“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综合排名100强”中排列第47位。
1999、2000、2001、2002、2003年连续五届被“中国证券报、上海亚商”评为最具发展潜力上市公司50强。
2001年被批准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。
2002年紧凑型节能灯荣获国家免检产品称号(2002—2005年)。
2003年荣获中国最有投资价值上市公司30强。
2005年荣获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。
2005年荣获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。
2005年荣获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。
2005年荣获2005年和2006年度重点培育和发展的中国出口名牌证书。
2006年荣获国家汽车零部件出口基地称号。
2007年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。
2007年12月入选国家财政部/发改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。
2008年FSL佛山照明为国家首批高效节能照明产品推广项目中标企业。
2008年被深交所评为优秀上市公司。
2008年被《新财富》杂志授予“新财富杰出投资者管理公司”称号。
2009年FSL佛山照明再次中标国家高效节能产品推广项目。
2010年FSL佛山照明连续三次中标国家高效节能产品推广项目。
内销业务
1. 我司国内销售实行区域管理,全国共分四大区域:即华南区,华东区,上海区,华北区,华西区,东北区。各区销售中心分别设在佛山、杭州、上海、北京、成都和沈阳。销售中心联络方式请点击:联系我们
各区所管辖范围如下所示:
华南区:广东,广西,湖南,湖北,江西,福建,海南
华东区:江苏,浙江,安徽,河南,山东
上海区:上海
华北区:北京,天津,河北,山西,内蒙古
华西区:四川,重庆,贵州,云南,陕西,甘肃,新疆,宁夏,青海
东北区:黑龙江,吉林,辽宁
2.佛山照明在中国实行经销商制,并已在全国各地建立起了佛山照明经销商网络
成为我司经销商的条件及益处:
条件:
? 市场容量: 该地区的市场容量与现有销售的差距.
? 经销渠道: 与现有客户的渠道是否有冲突.
? 经销商实力: 体现在销售员人数、店面大小、经营产品品牌和种类等.
? 经销商态度: 对推广 产品的积极程度, 投入多少, 经营观念.
? 经销商财务状况: 可以从注册资金、收款方式及财务报表了解到其财务状况.
益处:
? 市场保护: 我们对授权经销商予以适当的市场保护, 以确保经销商有一个有序的市场发展空间.
? 市场开发: 我们将和经销商一起共同开拓市场, 并给予经销商全力支持.
? 促销支持: 我们将向经销商提供必要的促销物品及补贴.
? 返利奖励计划: 我们制定并实施经销商返利计划从而保障了经销商的利益.
? 销售及产品培训: 我们将定期为经销商业务人员做销售技巧和产品知识培训
3. 我司销售价格实行全国统一到岸价.